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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数:46182022-03-05 08:54:54 来源: 武安市宏泰机械泵业有限公司
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
第一条 总则
为规范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会费管理,根据《民政部
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
知》(民发[2014]166 号)、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
通则》和《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
办法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。
各类会员的条件详见《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管理条例》。
第三条 个人会员会费标准
(一)学生会员:一次性交纳 20 元。
(二)普通会员:100 元/年。
(三)高级会员、会士:200 元/年。
(四)外籍会员:100 美元/年。
第四条 单位会员会费标准
(一)理事单位。长期支持和参与本会相关工作,对本
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,
具有提名理事候选人资格。会费标准:10000 元/年。
(二)单位会员(一、二、三类)。对本会工作感兴趣
的单位,以法人单位或其下设独立机构的名义加入本会的会
员,根据本会提供的服务内容自愿选择对应的会员类别。会
费标准:一类单位会员:5000 元/年;二类单位会员:2000元/年;三类单位会员:1000 元/年。
(三)团体单位会员。在各地民政部门注册的地方机械
工程学会,或承认本会章程、有能力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他业
务相同或相近的科技社团。免交纳会费。
第五条 会费收取
会费按照自然年进行收取,会员应在当年年度内完成会
费交纳工作。新申请的会员,当年会费按照季度折算进行收
取。会员可自愿选择逐年交纳或一次性交纳多年会费,最多
不超过 5 年。如会员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交纳会费,可自愿
申请补交,按当届会费标准收取。
第六条 会费使用
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中国机械工程
学会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。会费收支情况每年通
过学会年报进行公布,定期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,并在
社会团体年检时填报会费收支情况。
第七条 财务制度
会费收取使用财政部规定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,除会费
以外,其他收入不得使用社会团体会费收据。中国机械工程
学会及各分支机构收取的会费纳入本会统一管理,独立核
算。
第八条 附则
本办法经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
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施行。
本办法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。